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二批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的函

来源:教育部办公厅点击:2023-05-11 00:00:00收藏本文当前位置:教育部 教育部文件 正文

教发厅函〔2023〕10号

  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现将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新设的专科层次高等学校备案名单予以公布。

  专此函告。

  附件: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设置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5月10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本站转载本文的目的在于宣传和传递更多信息,以上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涉及到相关政策请以原文内容为准,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来源链接:http://www.moe.gov.cn/srcsite/A03/s181/202305/t20230515_1059797.html

上一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