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重庆中医药学院的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点击:2023-06-07 00:00:00收藏本文当前位置:教育部 教育部文件 正文

教发函〔2023〕6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支持设置重庆中医药学院(暂定)的函》(渝府函〔2023〕1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设置重庆中医药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50014830。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重庆中医药学院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由你市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制药等6个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市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资源支持强度,引导学校全面加强内涵发展,切实夯实中医药类专业主体地位,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以及重庆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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