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江西服装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点击:2024-03-15 00:00:00收藏本文当前位置:教育部 教育部文件 正文

教发函〔2024〕46号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江西服装学院变更举办者的请示》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西服装学院举办者由“涂润华”变更为“涂智勇”。

  二、你厅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涂智勇切实履行举办者义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教 育 部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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