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育部办公厅点击:2024-08-05 00:00:00收藏本文当前位置:教育部 教育部文件 正文

教社科厅函〔2024〕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高校专家学者系统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着力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重大研究成果,决定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

  2.申报人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2篇及以上。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

  三、资助方式

  教育部将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万元。

  四、申报安排

  1.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与专项研究,形成研究阐释热潮。同时,可将申请人撰写的咨政报告电子版(需进行脱密处理)发送至电子邮箱cgc@moe.edu.cn,教育部将视情采纳刊发。

  2.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工作专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在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模块中填报研究专项成果刊发、采纳情况。

  3.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星期六),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须在此之前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申报咨询电话:010-58556246;申报系统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

教育部办公厅

2024年8月2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本站转载本文的目的在于宣传和传递更多信息,以上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涉及到相关政策请以原文内容为准,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来源链接:http://www.moe.gov.cn/srcsite/A13/moe_2557/moe_2558/202408/t20240814_1145609.html

上一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第40个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