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湖北三峡航空学院的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点击:2025-02-24 00:00:00收藏本文当前位置:教育部 教育部文件 正文

教发函〔2025〕29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设三峡航空学院的函》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申请将“三峡航空学院”校名调整为“湖北三峡航空学院”的函》(鄂教发函〔2025〕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设置湖北三峡航空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42014899。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湖北三峡航空学院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英语、飞行器制造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务管理和物流管理等5个普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五、教育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坚持公益办学导向,切实强化教学科研平台和实训基地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湖北三峡航空学院办学许可证信息

教 育 部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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