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名单的通知

来源:教育部办公厅点击:2023-10-07 00:00:00收藏本文当前位置:教育部 教育部文件 正文

教职成厅函〔2023〕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15号),经园区申报、省级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确定了第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名单,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和吸引力的重要举措,是深化产教融合、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紧密结合的重要载体。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推动地方政府加强对市域产教联合体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积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落实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打造支持市域产教联合体良性发展的政策包。相关园区要创新工作机制,有效整合资源,推动联合体内各类主体协同配合,达到产权明晰、组织完备、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实体化运作要求。相关院校要紧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度参与企业生产各环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生产问题。我部将按照“有进有出、动态调整”的原则,采用实地调研、年度计划执行复核等形式,对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情况进行监测和管理。请首批入选的市域产教联合体于每年1月31日、12月31日前,分别将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的年度工作计划、建设自评报告报我部。对于连续两年不能完成年度工作计划的,我部将予以调出。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以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为引领,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聚焦政府统筹、工作机制、产业聚合、联合育人、技术攻关等关键环节,按照“少而精,示范性”的要求,因地制宜建设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2024年起,我部组织遴选的市域产教联合体将优先从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中产生。

  联系人: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贾旭 卢昊

  联系电话:010-66096232,66097741

  邮箱:sfgz@moe 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附件:第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9月28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本站转载本文的目的在于宣传和传递更多信息,以上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涉及到相关政策请以原文内容为准,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来源链接:http://www.moe.gov.cn/srcsite/A07/s7055/202310/t20231010_1084842.html

上一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2023—2025年)培养对象和培养基地名单的通知

下一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和教师基本功展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