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桂林师范学院的函
教发函〔2025〕2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以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桂林师范学院的函》(桂政函〔2023〕11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桂林师范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45011671;同时撤销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桂林师范学院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区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科学教育、音乐学、美术学等5个普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2000人。
望你区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全面加强内涵建设,突出教师教育优势特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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