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德宏师范学院的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点击:2025-02-24 00:00:00收藏本文当前位置:教育部 教育部文件 正文

教发函〔2025〕23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置德宏师范学院的函》(云政函〔2024〕7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德宏师范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53014016;同时撤销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德宏师范学院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英语、美术学、财务管理、农学等6个普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0000人。

  五、要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设置德宏师范学院的函》的有关举措,高质量推进学校建设发展。教育部将适时对文件落实情况进行核验,并将核验结果作为审批你省设立其他高等学校的重要参考。

  望你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全面加强内涵建设,突出教师教育优势特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促进边疆繁荣稳定、民族团结进步和云南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5年2月21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本站转载本文的目的在于宣传和传递更多信息,以上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涉及到相关政策请以原文内容为准,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来源链接:http://www.moe.gov.cn/srcsite/A03/s181/202503/t20250314_1182875.html

上一篇: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桂林师范学院的函

下一篇: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拉萨师范学院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