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新疆理工职业大学的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点击:2025-06-19 00:00:00收藏本文当前位置:教育部 教育部文件 正文

教发函〔2025〕300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申请新设新疆理工职业大学的函》(新兵函〔2024〕10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设立新疆理工职业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65014947。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新疆理工职业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由兵团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工业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工程技术、现代通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现代纺织工程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企业数字化管理等9个职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

  望兵团进一步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引导学校注重内涵发展,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加强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办学规律的研究,强化与产业发展、技术变革、人才需求的紧密对接,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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