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西藏农牧学院更名为西藏农牧大学的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点击:2025-06-19 00:00:00收藏本文当前位置:教育部 教育部文件 正文

教发函〔2025〕301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商请设置西藏农牧大学的函》(藏政函〔2023〕3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西藏农牧学院更名为西藏农牧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54010693;同时撤销西藏农牧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西藏农牧大学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研究生教育,由你区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9000人。

  望你区进一步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强化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科学规划学科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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