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大湾区大学的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点击:2025-06-19 00:00:00收藏本文当前位置:教育部 教育部文件 正文

教发函〔2025〕30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报请批准设立大湾区大学的函》(粤府函〔2024〕8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设立大湾区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44014942。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大湾区大学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定位为新型研究型大学,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重开展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工程等5个普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五、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湾区大学建设的承诺函》(粤府函〔2025〕66号)明确的工作举措,高质量推进学校建设发展。教育部将适时对文件落实情况进行核验,并将核验结果作为审批你省设立其他高等学校的重要参考。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办学投入,引导学校按照“高起点、小而精、研究型、国际化”办学定位,聚焦服务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大力推进科教融汇、产教融合,集聚一流师资,打造一流学科,培育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积极探索新型研究型大学办学模式,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教 育 部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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